招生就业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招生就业 >> 就业信息发布平台 >> 正文
【就业政策】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场地如何获得租金补贴?
发布时间:2023-03-29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政策内容: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(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)并登记就业,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,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,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。

补贴标准: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,每年3000元;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。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,据实补贴。

申领程序: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3年内向创业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申请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,并附以下材料:《个人补贴申请表》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等。申请材料经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审核公示、无异议后,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。

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 版权所有

技术支持: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   冀ICP备14011511号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安路39号

学院公众号

学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