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落实国家青年见习计划,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16-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,进行岗位实践锻炼,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,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吸纳见习的单位,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
学生编辑:李明璇
审核:张泽康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 冀ICP备14011511号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安路39号
学院公众号
学校公众号